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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江西萍乡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7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西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西遴选招考公告和江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充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萍乡市范围内市县乡(镇)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参公人员须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中规定的4类可交流进机关条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品质好,思想、工作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26日。
4.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985工程”大学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无对履行职位职责有影响的疾病史。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政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