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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屏山县遴选机关人员3人公告

屏山县人民政府 2015-07-24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实际参加公开选调面试的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

  3.面试后按2∶1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写作水平。

  面试和笔试成绩将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屏山新闻网等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根据岗位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重点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发展潜质。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部务会研究提出等额拟选调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试用与调动

  公示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到相应岗位跟班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原标题:关于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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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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