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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及试用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情况,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并核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试用,考虑到目前机构改革对人事编制的相关要求,确定试用期6个月。由区纪委监委向试用干部所在单位出具借调手续,原单位保证其正常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且不得调整其职务。
(七)调动
试用期满时,区纪委监委将结合试用期干部日常表现、工作态度、工作实际和人际交往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将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关于科尔沁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公开选调监管看护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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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keerqin.gov.cn/keerqin/tzgg/2018-10/25/content_e1f061a09673485f9c97108eb3cc9de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