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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黄冈市总工会遴选工会协理员10人公告

市总工会 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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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人选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本公告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则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按比例缩减计划遴选人数。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遴选人数1:3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被遴选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遴选工作专班负责。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黄冈市总工会官方网站和“黄冈市总工会”“黄冈工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工会协理员的管理

本次遴选的工会协理员按照《黄冈市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六、工会协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黄冈市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工会协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指导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

2.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3.完成所在单位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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