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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以及岗位要求,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选调人选,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按照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胜任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35149(桐城市编委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8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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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 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tongcheng.gov.cn/contentRsj/detail/5bc585027f8b9ad13539c6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