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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一)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三)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灵武电视台、灵武市党建网(http://www.nxlwdj.gov.cn/)、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lw.gov.cn/)、灵武市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廉政灵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灵武市纪委监委办公室312室报名(灵武市灵州大道4号纪委监委办公楼)。报名咨询电话:0951-4021174。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灵武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表》《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委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资历量化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