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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新疆喀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面向喀什地区遴选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新疆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新疆遴选招考公告和新疆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优化喀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干部合理流动,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为喀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充实人员力量,现面向喀什地区各单位,为喀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遴选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一、报考范围及对象
(一)喀什地区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喀什地区各级各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具备选拔、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任职经历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0月)。
(六)汉族,教育学及相关专业,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连续三年及以上;中共党员,在学校工作期间担任过书记、校长职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年龄35岁及以下。
(七)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九)公安系统招录的公务员,服务期须满五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