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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3.报名地点:汉源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142号),联系电话:0835-2309706。
4.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汉源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关于同意录用XX同志为人民警察的通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报考法医岗位的还需提供《鉴定人资格证书》(鉴定专业为法医类检验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有关要求
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考调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确保电话畅通,因考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后续程序,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