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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和审批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信息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考调方案、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及拟调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3.本方案由黔西南州国资委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2948(黔西南州国资委组织科)
监督举报电话:13984671587(潘忠艳 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
原标题: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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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来源:http://qxnrsj.gov.cn/zwgk/xxgkml/xxgk/rsks/sydwzp/201810/t20181011_3619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