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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部门、村(场、社区)、直属单位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7日17:00。报名地址:镇组织人事办。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业绩说明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荣誉证书(包括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荣誉情况)材料等原件,交复印件。各单位、部门要对照报名要求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计算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经资格审核,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信息填报不全的,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补充到位。报名结束后,如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与选拔名额比例低于3: 1的,核减竞岗数量。
(二)人岗相适度评价。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按得分高低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全部进入面试)。人岗相适度评价采取百分制进行评分,得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面试采取竞岗演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竞岗演讲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分。面试结束后,按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相加,得出竞岗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折合分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 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由镇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通过考察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研究决定。考察结束后,综合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考察等情况,差额提出拟任人选。由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方案。
(六)公示、任职。拟任职人员名单在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职的,取消选拔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四、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58609002、58660815
监督举报电话:58661140、58961362
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乐余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下半年度乐余镇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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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余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g.gov.cn/zfxxgk/075003/075003031/075003031001/20181010/43b9e7c1-461b-470a-9115-e52a35a39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