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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纪委监委和旗委巡察办选调7人公告

达茂党建网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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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定人选

考察组向旗纪委监委汇报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选调试用

旗纪委监委对拟选调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正式确定

旗纪委监委根据鉴定结论正式确定选调人员,并在达茂旗党建网、达茂旗纪委监委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达茂旗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8422363。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原标题:关于选调达茂旗纪委监委和旗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http://dmdj.gov.cn/show.asp?id=5906

中共达茂联合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达 茂 联 合 旗 监 察 委 员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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