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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10月18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选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考试单独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信访工作政策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取第一名(相同分数者一并入闱)为体检考察人选。
5.体检和考察。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入闱人选(入闱人选仅一人的情况下)书面提出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吴满红,15307069360。
监督举报电话:863822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解释。
原标题: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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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和县委信访局 泰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jxth.gov.cn/contents/1109/65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