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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兴国县潋江镇兴国大道185号,咨询电话:0797-5315118)。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3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三)选调方式
(1)面试。①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②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③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选调人员,同分条件下,依次按第一学历较高、最高学历较高、工作年限较长者优先;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拟选调人员单位实地考察或调档等方式审查相关信息和档案材料确定其是否符合选调资格。如有不符或不实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3)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