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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遴选计划数,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被考核人选的笔试成绩以及考核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3.本次公开遴选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监督
1.政策咨询电话:0595—23260317
2.监督电话:0595—232895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安溪县统计普查中心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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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anxirc.cn/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