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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七)拟调岗位确定
本次选调同一职位有多个用人单位的,按职位报名、按成绩选岗。
(八)手续办理
应选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组织保障:选调工作在岳池县组织人事调配小组的领导下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委组织部及有关单位配合。
(二)纪律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实施。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经费保障: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考务费用(体检费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七、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通过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市人事考试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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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岳池县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