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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核审,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所有证件原件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即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按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梓潼县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属实的,在2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遴选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梓潼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8222029(县纪委)
0816—8212312(县人社局纪检室)
原标题:梓潼县关于公开遴选县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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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