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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广安考调司法所工作人员2名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1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2877785,2606501

监督电话:0826—2333468

(八)本公告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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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开区公开考调司法所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

来源链接:http://rsj.guang-an.gov.cn/garsj/tzgg/2018-09/11/content_53b13c6477f54700b83c559096a291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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