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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和方案、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9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局(塔山东路105号);报名咨询电话:0550-5611196。
报名前从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18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县人社局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方可举行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因不足规定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如报名人数过少,提请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举行考试。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9月25日工作时间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和写作等。《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2018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3、笔试成绩:笔试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