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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实际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或资格再审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职位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郎溪县纪委、监委会同郎溪县委组织部、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郎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派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考察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选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发放选调通知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它事项
1.咨询电话:0563-7021560(郎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2.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8961(郎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告发出后工作时间内使用。
原标题:郎溪县纪委、监委2018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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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郎溪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8年郎溪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郎溪县纪委、监委
郎溪县委组织部
郎溪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lx.gov.cn/web/Content.aspx?chn=18&id=7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