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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与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考察阶段如遇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考察结束后,由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报井冈山市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人选确定后进行7天公示。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中共井冈山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6891805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6891805
原标题:井冈山市巡察机构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kZS5oMbejUX9O43mp6i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