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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40名工作人员公告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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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26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二)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加试成绩统一为100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三)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和加试科目(有加试科目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前,由选调单位负责通知入闱面试人员,按照余人社字〔2016〕138号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盖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学历学位原件、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和加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环节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加追问、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任一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面试比例一般设为1:3,但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报考人及其主管部门。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以下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1.5。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3.体检。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员有体检要求的,由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员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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