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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遴选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大会议室(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剑江路塞纳阳光小区对面)。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如实填写《红花岗区2018 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推荐后,在报名时提交。
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二)考试
面试在红花岗区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和指导下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试题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监督小组和考务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用人单位联合组成,考官人数为5人。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或人社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面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面试地点:遵义市老城小学(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街道玉屏路)。面试结束后5日内,将考试成绩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并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