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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参加面试遴选人员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最低分不得低于60 分)。
(五)确定遴选人选和公示
拟遴选人员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em-rc.com)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公开遴选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六)办理遴选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遴选人员按照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待遇。
遴选人员在峨眉山市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面试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面试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面试遴选工作由市纪委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注: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峨眉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环保局。
监督电话:中共峨眉山市纪委 0833-5555344
咨询电话: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53720
峨眉山市人社局 0833-5528066
峨眉山市司法局 0833-5522886
峨眉山市环保局 0833-5522904
原标题:峨眉山市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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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