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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宿迁沭阳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1人简章

沭阳县人民政府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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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由县纪委、县监委会组织部统一查阅干部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按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由选调单位组建考察组负责实施。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沭阳党建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到选调单位先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行政、工资、党组织等关系保持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委组织部研究。试用期满后,能够适应岗位的,由选调单位提请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0527-89981092,县行政中心709室

(二)监督电话:0527-83069811

(三)成绩公告网址

沭阳党建网(http://www.sydj.gov.cn)

原标题:2018年沭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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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简介表.doc

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沭阳县委组织部

沭阳县纪委

沭阳县监委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来源链接:http://www.shuyang.gov.cn/zgsy/018/20180831/018_0504700d-4d0e-42c1-beb7-c476794e129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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