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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未办理公务员定级入编手续的;
2、乡镇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
3、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区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缘、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存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实施。
1、发布公告
在江都区党建网、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风江都网、清风江都微信平台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也将在上述平台及时公开。
2、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区水务局一楼西侧门朝北0112室)。
(3)报名方式:在江都区党建网(http://www.jddj.gov.cn)
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du.gov.cn/jdrsj)、清风江都网(http://jjw.jiangdu.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都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后,报送至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江都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