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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宿迁沭阳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1人简章

沭阳县人民政府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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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江苏宿迁沭阳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11人简章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苏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苏遴选招考公告江苏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县监委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名额

计划选调行政人员10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

(具体职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乡镇5年以上、县直单位2年以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录人员从批准录用时间起算,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手续算起);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份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目前正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政法系统工作的年龄可放宽2年;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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