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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江山市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29人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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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22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测试、面试。

(四)专业知识测试

报考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的,将进行专业知识测试(详见附件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3比例确定专业知识测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专业知识测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专业知识测试)。若专业知识测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相关案件办理实务,总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专业知识测试工作在组织人事部门参与下,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专业知识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报考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的,在专业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总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职位的,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笔试总分+测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在专业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和测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和测试总成绩同分的,以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选调职位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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