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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平凉市崇信县委巡察办选调3人公告

崇信人民政府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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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未转正定级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与县纪委监委、巡察办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所学专业为法学类、财会及财务管理类、文秘类、行政管理类、金融审计类的报考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121323)

报名要求:

1.本人填写《中共崇信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具体岗位和从事工作。

3.提供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资料。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干部计划生育审核表(双面打印)1份。

6.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已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得无故缺考,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提供资料、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当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之比低于3:1时,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选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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