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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二七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3)有相关证件要求的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现实表现作出鉴定,并提出是否同意推荐报名意见。各乡(镇)办推荐2名以下报名人员;50人以上的区直部门原则上推荐2名以下报名人员;50人以下的区直部门推荐1名报名人员。
资格审核组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及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8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报考司法鉴定人员不再参加笔试、面试,仅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只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纪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二七区区情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名额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实际操作测试
对司法鉴定相关知识进行现场专业测试。获得最高检、公安部或省司法厅授予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质的加5分。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司法鉴定人员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