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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表现突出,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全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且工龄三年以上(教育系统和医院除外);
(七)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司法工作三年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2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办案经验特别丰富的,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八)全日制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九)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十)报考财务会计、审计的,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事工资管理的,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经历;报考文秘的,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网络管理、司法鉴定的,第一学历须为计算机专业,具有计算机网络工作实践经验,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报考刑法、刑诉法等岗位的,须具有法律专业学历或从事纪检监察、司法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违纪受过组织处理或处分的;
3.近两年以来被区纪委、大督查办通报的;
4.报考人员与选调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1日-8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京广南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