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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考察、公示、行文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联系人:杨绪蓉、张成蓉,咨询电话:51527870。
2.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善并经单位领导及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同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相应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经初审合格的,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4.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相应比例(详见),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重新确定遴选名额,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开考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没有达到规定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通知本人重新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无符合报考条件职位的,退还其报名材料和报名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机关公文知识和写作。
报考者于2018年8月23日下午2:30—5: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至规定比例。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