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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选派专人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整个遴选过程考生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方案》要求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遴选计划数与遴选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达1:3比例方能开考,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拟遴选计划数。个别专业紧缺,工作急需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办提出,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遴选职位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职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17:00。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必须同时持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以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考试: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全天)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各遴选单位统一实施。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应试,其他的证件不能替代。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最低合格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