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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社保局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复审。复审通过的,由县社保局通知有关人员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会计学基础理论和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占总分值7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占总分值30%。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则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直接选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四)考察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则按年青者优先。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选调对象。根据考试、考察结果,体检合格的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99-7226175(县社保局)
0799-7212610(县人社局)
原标题:2018年莲花县社保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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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