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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和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选调人员成绩(只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有笔试的按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选调工作纪律
由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七、咨询和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0558-5119190
市政办电话:0558-5555121
市委政策研究室电话:0558-5555205
市发改委电话:0558-5555258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电话:0558-5126069
市民政局电话:0558-5539092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 0558-5132628、5132016
市人社局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 13日
原标题:亳州市2018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bzrsks.org.cn/detail/index/id/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