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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考察
(一)报考比例
选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报考人员达不到3:1的比例,也可参加笔试,但成绩应不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处理)能力和纪检监察基本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得分高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评委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至少7人组成。面试试题突出纪检监察职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仪容仪表、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并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
六、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对象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由县纪委监察委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县委组织部。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县直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需要高度认识此次选调工作,认真组织做好选调动员和推荐工作,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年轻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2.严格资格审查。各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县直各部门纪检组长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单位选调推荐干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形要及时上报县纪委组宣部,组宣部要及时进行核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严格选调纪律。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选调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中共略阳县纪委略阳县监察委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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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阳县纪委监察委机关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略阳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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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略阳县委组织部
略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