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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拟选调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分+面试成绩折合分)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体检合格者,由县水务局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平昌县水务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经本次公开选调考务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提交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按管干权限及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严格选调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29822
平昌县水务局 6955655
监督电话:
平昌县纪委监委: 6612388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平昌县水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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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cpc.gov.cn/content/detail/5b6d517ceca73a7c966108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