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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本次选调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包括职业素养、综合素质两方面。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本院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录人员予以公示。如考察对象经确认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或考察对象不合格的,可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选调对象,经过各项组织程序,确认合格后,报区委组织部、省编办等部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并按照有关任职条件予以确认。
九、组织实施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我院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选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作公正有序的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913-2119222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资料原则上不予退回,我院将依法保护报考者个人信息。
(二)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三) 凡被选调录取者,需与本院签订最低服务五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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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原标题:临渭法院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