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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到市委2号楼3楼2306房间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见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之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因取消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标准遴选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转任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遴选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公务员法》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6-2600921
举报监督电话:12380
附件: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