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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考察和体检。
十一、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公示期满后,选调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及其它事项
1、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考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不准泄漏与考试、任用有关的信息。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传真):(0816)2340957。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0816)2308661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日
原标题:关于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mypta.gov.cn/newsDetail/5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