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技能测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
技能测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选调计划以技能测试成绩排名,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技能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须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组成综合成绩(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不能确定入选对象时以技能测试成绩为依据);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因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等原因造成进入考察人数不足时,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递补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选调手续
根据体检结果,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法院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岳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岳塘区法院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舞弊的、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选调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的协议。
咨询电话:0731-58286116,13187329601。
原标题: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