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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不良社会影响的;
4.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情况的;
5.法律、法规和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宿松先锋网、宿松县纪检监察网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政务中心1号楼1216室)。
4.报名提供资料:《2018年宿松县公开选调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及电子版照片;2017年及以前年度考核结果。
5.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2018年宿松县公开选调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具委托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选调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予以问责。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