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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委员会选调2人公告

江津区人民政府 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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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带上报名资料到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党群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对不方便现场报名的人员,可以通过发邮件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原件在面试环节查验)。(联系人:邓雅文、李国琴。联系电话:13883178673,15223358874,座机电话:(023)47862046邮箱2403461939@qq.com)。

(三)报名资料

1.《中共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

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江津区龙华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查并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五、选调的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体检

根据选调应试人员的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按相关要求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不纳入拟选调范围。最后将考察结果报中共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转任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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