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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30名公告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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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年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30名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西藏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西藏遴选招考公告西藏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日喀则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经市委同意,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补充3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对象

(一)遴选单位

中共日喀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

(二)遴选对象

行政编制职位,限具有日喀则市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报考(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安政法编制职位限日喀则市公安系统(主任科员及以下)在职民警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坚守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严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善于监督,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秉公用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善于协作。

(四)具有胜任拟任职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应文化水平和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1983年6月及以后出生)。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优先;

(七)符合日喀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参加工作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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