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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考察、研究决定
按照《青海省省、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进入考察程序后考察人选不再按成绩排序,以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为标准,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
(四)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调任和管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同级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扩大遴选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请各县政府办公室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印发各乡镇和县直各机关单位,并抄送同级党委各部门。州县事业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咨询电话:0974-8516551
电子邮箱:yxj0974@qq.com
联 系 人:杨晓军
原标题: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州信访局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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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hhn.gov.cn/xwdt/tzgg/201807/t20180730_17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