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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定。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考试要求
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用汉语答题。
3.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轮台县公开遴选纪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4.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县委组织部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不得参加面试。
5.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的原则,采取查阅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谈话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等相关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在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对拟确定遴选人员在轮台县政务信息网和县党政综合办公楼及原单位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试用、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遴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先行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电话
县纪委:4690076
县委组织部:469588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682378
附件:
轮台县遴选纪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