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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座谈、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审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在“岳池县纪检监察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七)试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八)调动
根据顶岗试用情况,待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正式方案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步审议实施,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后,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岳池县纪委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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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池县纪委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