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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用
考察合格者,根据遴选计划,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遴选人员。遴选人员在接到遴选通知3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十、其他
1.本次遴选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县政府网、县纪委、县人社局办公楼前进行公示,请各位考生届时查看。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3.遴选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方案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5086661 67289389
附件:新安县纪委派驻机构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可在新安党政门户网自行下载)
原标题:新安县纪委派驻机构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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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纪委派驻机构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