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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淮南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淮南市文明办机关科员岗位(参公管理)。
二、遴选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科员级公务员、参公管理机关单位科员级工作人员(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手续)。
三、遴选条件
1、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在编人员;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办事协调能力;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8、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6月);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