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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现场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现场表现能力。考试总分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个人和所在单位提供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含专业背景)、工作表现(含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价。适岗评价总分100分。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和适岗评价各占50%。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经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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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