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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七)公示
1、选调人员统一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选调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咨询电话:0551- 68841108(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下载>>>
附件1:《肥西县2018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肥西县2018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